关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及证券办法贯彻实施会议

变更的通知

财会便[2007]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会计处,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因情况变化,原定于2007年5月11日5月12日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召开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及证券办法贯彻实施会议,延期至5月25日26日,5月24日报到。会议议程等相关事项不变。其他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地点:北京友谊宾馆(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号,总机电话:010-68498888)。

二、会议接待处:友谊宾馆二号楼(敬宾楼)。

三、本次会议不设接送站,乘飞机抵达北京的参会代表可以从首都机场乘坐终点至公主坟的机场大巴,在友谊宾馆站下车;乘火车抵达北京的参会代表请自行前往友谊宾馆。

四、请将回执传真至010-68552934  010-68553028

联系人:韩冰:010-68552533  王虹:010-68553012

特此通知。

                                        财政部会计司

二○○七年五月十日